【新德里】根据消息,如果一家电信公司考虑兼并(Merger)或收购(Acquisition)另一家电信公司,今后,合并后的公司在所有的通讯区内必须在用户基数和调整后的总收入的两个方面都维持50%以下的市场份额。
根据即将发表的电信并购指导方针最终草案,电信局已经决定限制市场份额时考虑这两个参数。这之前,由财政部长奇丹巴拉姆为首的电信事务特权部长团已经批准的电信并购准则最终草案,没有提到清晰的公式。
根据熟识该最终指导方针被决定内情的消息来源,合并后的公司不被应许在任何一个通讯区内,也在到12月31日或6月30日为止的用户基数和3月31日为止的前一年度的调整后的总收入的两个方面拥有超过50%的市场份额。如果在全国22个通讯区的任何一个区内超越50%的市场份额,必须在从并购批准日期一年内调整到50%以下。电信局在指导方针最终草案内说「如果在规定的期间内没有调准到50%以下,当局就采取适当的行动。」
【新闻来源】
Telecom M&A guidelines: Tweaked market share definition to hit big telc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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